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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2022年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产能建设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49风险作业服务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2022年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产能建设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49风险作业服务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建设规模

苏里格气田苏49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新建气井23口,部署产能0.3×108m3/a,新建上古中压井场11座,新建采气管线24.99km。

评价范围

1)本工程苏49区块新建气井23口(均为直/定向井),部署产能0.3×108m3/a,新建上古中压井场11座;新建采气管线24.99km。

2)与本工程相关的防腐保温、自控仪表、通信、供配电、道路及消防等。

项目投资

苏49区块2022年产建地面工程总投资15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2.15万元。单井平均投资为68.2万元,亿方产能平均投资为1569.2万元。

主要工艺

钻井施工工艺、井下作业工艺及气田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井喷井涌、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流体伤害、触电、噪声危害及自然环境危害等。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2022年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产能建设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49风险作业服务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宇、张春雨

评价报告审核人

王凤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

评价师

陈宇、于冬水、杨岩、陈全知、黄雅婷、张春雨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

工程师

杨岩、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赵世凯、张春雨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核实新建采气井场选址周边环境的符合性,新建采气管线路由的合理性

工作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18日

现场勘查时间

2022.4.3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4.18

封皮(盖章)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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