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吐东2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吐东2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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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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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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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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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吐东2井和吐东201井,产气量分别为6.5×104Nm3/d和4.5×104N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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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验收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吐东2井试采地面工程所涉及的内容,本工程具体验收评价范围包括: 1)井场工程 新建采气井场2座:吐东2井、吐东201井。 2)站场工程 本工程新建进站阀组和计量分离器各1套,与第三方零散气回收站合建。 3)管线工程 新建吐东2井采气管线320m,吐东201井采气管线9.5km。 4)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相关的供配电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防腐保温、通信、消防等。 备注:与本工程新建4井式进站阀组和计量分离器位于第三方零散气回收站内,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第三方零散气回收站不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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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50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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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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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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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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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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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通过评审。该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装置的开工投产到试运行阶段,安全措施基本合理可行,齐全有效,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 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吐东2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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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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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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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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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宋伟、黄雅婷、杨岩、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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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 工程师 |
杨岩、宋婷婷、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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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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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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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吐东2井和吐东201井设备间防火间距、安全设备设施有效性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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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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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4月22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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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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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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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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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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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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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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