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德深93井零散气回收工程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德深93井零散气回收工程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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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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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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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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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1口气井和1座零散气回收站,建成后规模为0.5~1.0×104N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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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1口气井,井号为德深93井,主要设备包括气井紧急切断装置、预留注醇口、出站截断阀、井场平面及围栏等。 2)新建零散气回收站1座,设计规模(0.5~1.0)×104Nm3/d,主要设备包括利旧加热节流橇、两相分离橇、干燥橇、天然气压缩机、加气柱、污水装车橇、辅助控制间各1座,新建放空管1座。 3)与本工程配套的仪表系统、供配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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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地面工程总投资为177.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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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天然气工艺流程:井口来气(7.3MPa)→加热(50℃)→节流(2MPa以下)→气液分离→分子筛脱水→计量→增压(25MPa)→装车→外运; 气田水装车流程:分离/脱水→自动排液装置→气田水储罐→装车泵→装车; 采暖伴热流程:站内管道、设备伴热采用电伴热带伴热; 燃气流程:分子筛脱水装置后调压阀组→燃气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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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道化学指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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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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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新建零散气回收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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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德深93井零散气回收工程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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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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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佟海波、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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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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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杨岩、于冬水、王凤生、胡志丽、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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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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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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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于冬水、王凤生、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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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核实新建气井井场和零散气回收站周边环境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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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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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9.2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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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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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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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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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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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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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新建井场及零散气回收站周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