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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地面工程 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

塔里木油田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工程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采气井2口,天然气生产规模为85×104m3/d,凝析油158.73t/d

评价范围

1)采气工程

1)新建2口气井:博孜9-1井、博孜9-2井,天然气生产规模为85×104m3/d,凝析油158.73t/d

2)改造采气井场1座:博孜9井(新增真空加热炉橇1套)。

2)回注水工程

1)新建DB305-4W回注井及气田水回注站1座:新建回注泵棚1座,泵棚内设置柱塞式往复式回注泵橇2座;

2)扩建大北天然气处理站:回注罐区新建气田水转输泵系统1套。

3)管线工程

1)采气管线

新建采气管线3.4km,管线材质为22Cr双相不锈钢无缝钢管,管径为DN100,设计压力22MPa

2)输水管线

新建大北天然气处理站至DB305-4W气田水回注站气田水转输管线1条,长度约5.6km,管线材质为采用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涤纶丝增强),管道接头材质为316L不锈钢,管径为DN80,设计压力为PN2.5MPa

3)新建大北-克拉段的调水干线2条。管径为DN250,材质为玻璃钢管,长度均为90km

4)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及控制系统、通信及监控、防腐保温、给排水、建(构)筑物、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项目投资

本工程地面工程总投资为32444万元

主要工艺

采气工艺、油气集输工艺、回注水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事故树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井喷、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张春雨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宋婷婷、朱凯扬

评价报告审核人

王凤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于冬水、杨岩、胡志丽、朱凯扬、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岩、宋婷婷、朱凯杨、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张春雨宇于冬水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3913日至2024129

现场勘查时间

2023.9.2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9

封皮(盖章)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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