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轮南原油深度稳定工程 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轮南原油深度稳定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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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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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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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轮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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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50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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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生产装置:新建原油稳定装置1套,设计规模为500万吨/年。 2)储存系统:4座5000m3稳定轻烃储罐、4座1000m3LPG储罐、3座20000m3原油储罐。 3)外输管道 (1)新建深度稳定轻烃外输管道130km,配套建设外输首站、外输末站和5座截断阀室。 (2)新建装置到上库工业园区拟建二期乙烯项目的混合稳定轻烃外输管道2km。 4)对轮南集油站储罐流程调整。 5)富源联合站新建2座10000m3未稳定油储罐。 6)自控、通信、供热和暖通、供电系统、给排水及消防、防腐、光伏电站、生活公寓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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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投资1595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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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原油电脱盐+原油稳定工艺、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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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道化学、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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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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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轮一联深度稳定轻烃罐区和富源联合站原油罐区为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轮一联未稳定原油罐区为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轮一联LPG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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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轮南原油深度稳定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项目说明书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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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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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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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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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佟海波、刘志娟、陈全知、杨岩、王艳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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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于冬水、刘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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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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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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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扩建站场新建设备与已建设备的防火间距进行检查,对新建管道沿途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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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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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9月7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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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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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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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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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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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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